前者在凤凰卫视的策划下,开展了以中医药为主题的部分人的现场辩论,也吸引到一些人注意,当然包括笔者。近期方舟子又将此事重提,似乎在为自己的[废医验药]陋见感到得意。笔者以为,类似这样的“辩论”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我们从辩论的整个过程与结局中都可以看出,这种辩论所显示出来的学术水平应该不算太高。
学术辩论应该是以辨明学术真理而言,而非逞口舌之利抹黑;因而辩论的整个过程应该以学术说理为主,辩论的结果应该能够得出正确的学术结论。既然辩论的主题是中医学说,就应该将中医的学术规律及其学术特色阐述明白才对;然而在上述辩论中,较多的争论都只是注重于言辞方面的交斗,并没有拿出真正有着说服力的学术立论及其依据;而且,辩论的双方由于无法统一科学的基本定义,故只能是各说各话,丝毫起不到正常的学术交流效用。
试想,像这样的辩论有着什么实质意义呢?事实上类似的辩论之前曾经有过,笔者相信今后还会发生;但笔者以为最好还是少点,因为这种低档次的“学术辩论”只会徒增人们的戾气,也会冲击到正常的学术探讨。
据网络报道方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张(功耀)教授可能因为没有现场辩论经验,没有发挥出水平。节目一开始问他牛黄解毒片等中成药的毒副作用,他先是卡了壳,后来讲出的几条都不到位,我当时还没上场,听着很着急,这么个抨击中医的大好机会没有把握住。”
“卡了壳”就表示不清楚,既然连这么简单的中医药知识都不懂,那还诡辩什么呢?方舟子的这段话同时也很清楚地显露出他自己参加辩论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着追求正确的学术见解,而只是为了寻找机会“抨击中医”而已。而且,笔者也曾经拜读过张功耀的《告别中医中药》等大作,阅后感觉到张某对于中医学识的认知实在是太过肤浅。
说句实话,找这些只是具有如此低劣中医学识认知的“专家”、“学者”来谈论中医,远不如随便找几位刚进学校的中医学子来谈谈更好,因为当他们明了自己还没有具备[中医头脑]之后,很容易纠正自己原来的不当理念;而[废中医]论者所要表达出来的也只能是那几句毫无意义的攻讦恶语,他们也不会懂得尊重学术的正常规律。
方舟子的话使笔者不禁想到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中的一段台词:“说你对就对,不对也对;说你不对就不对,对也不对。”这叫什么?叫做强词夺理,也叫做不讲道理。这种蛮横在强势的统治权限范围之内或许有效,但用在学术争论中则毫无意义。如若有人认为这种蛮横在上述辩论中必须具备,那就让他去做好了;笔者相信这种做戏虽然能够暂时赢得少许观众,但稍久一点就会令人感到乏味而厌烦,还是从学术的角度以理服人较好。
此外据方舟子叙说,参加辩论的北京中医药大学的某教授在辩论中回答“两位因吃龙胆泻肝丸致尿毒症的现场观众的提问时,竟然声称龙胆泻肝丸没有毒性,尿毒症不是吃它引起的”。这句话不知道是否属实,如若方某的叙说属实,某教授的这段话也显得不甚客观;也就是说,他在论述中药的毒性时没能显示出严谨的学术态度。
笔者以为,学术探讨应该尊重客观事实,既为事实就不能随意否认;龙胆泻肝丸中木通所含的马兜铃酸确实对于人体存在着一定的毒性,在长期大剂量不当服用的前提下完全有可能导致肾衰竭。笔者以为,掩饰龙胆泻肝丸的毒性并不具备任何意义与作用;如若为了赢得辩论而盲目否定这个客观事实,会把自己的人格赔进去、从而使得自己与对方等同起来。这是笔者难以认同的。
前者[废中医]论者张功耀曾经写过许多贬损中医学说的文章,并感叹中医业界没有人敢与他进行相关的中医学术讨论。看在他渴望交流的份上,笔者针对张功耀对中医学说的不理解曾经写过一篇《也谈“废中医”》,从中医的学术角度探讨其对于中医认知上的偏差。然而令笔者遗憾的是张某收到原文后并没有做出任何交流反应,更没有能够从中得到长进,从这次又跳出来所进行的差劲表演来看,他的确不具有应有的学者素养;这件事也显示出张某至少就不是为着正常的学术争鸣而参入其中。
倒是方舟子在辩论中提出了自己的一点见解,他甚至“一鸣惊人”地宣称“中医唯一出路是废医验药”。方舟子认为:“废弃中医理论,用现代科学方法检验中药和中药疗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只有这样,中医中某些合理成分才会融入到现代医学之中,变成现代医学的一部分,中医的贡献才会得到认可和保存”,他甚至还建议将中医“送入博物馆”。上述勾画,显示出方某对于中医学说的偏执,甚至连中医专业被扼杀之后的墓地他都已经规划好了,就只等着我们中医业者就范;看来方某的确可谓煞费苦心。
其实方某“废医验药”的见解并非什么新鲜玩意,只不过是秉承余云岫“废医存药”衣钵的新版本而已。笔者以为,方某上述陋见的特点依然是在混淆中西医的学术概念,依然是站在西医的角度来审视中医,依然是由于现代科技实质思维的狭隘科学意识在作怪。事实上,今日这类[废中医]论者所做的一切,仍属传承近代以来[废中医]之浊流,其实质无非就是展开对于中医学说的新一轮围剿而已。
看来方某如同张功耀一样入迷太深,即使给他醍醐灌顶也未必能够救他清醒。显然,方某的谜思主要还是出自于[废中医]论者的通病,就是只懂得使用现代实质思维的方式观察问题,就是只能接受现代科技狭隘的科学观。
●欲判定某个学科科不科学,首先就必须弄懂科学的真实定义。
[废中医]论者常常以科学的卫道士自居,但笔者却感觉到他们并不是真正懂得科学的定义。在他们看来,凡是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的学科都是科学的,反之就是不科学的。这样,文学、艺术、音乐、绘画以及所有的古代传统文化就都被他们剔出科学的范畴,因为这些学科与现代科技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不存在现代科技所要求的实验室研究与数据的规范。显然,这种狭隘科学观念的本身就是在排斥科学。
事实上所谓科学的定义,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所有知识体系,它是在人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实践经验的总结(见《新华词典》中国商务印书馆年版本)”。显然,该辞典对于科学的定义绝对不会是为着中医学说而专门量身打造的,应该说具有相当普遍的社会意义。
依据科学概念中包含“所有知识体系”以及“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的真实定义,中医学说理所当然地应该归属于科学的范畴;不但中医如此,其他诸于文学、艺术、音乐、绘画以及所有的古代传统文化也都应该归属于科学的范畴;而现代科技仅仅只是属于科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绝不是全部。
严格说来,科学技术的概念是非常广义的,绝不可能仅仅只是局限于现代科技的实质思维层面。而且,即使在现代科技范围之内,今日科学的东西,明日就会有新的更为先进的东西所替代,但并不能由此而说明今日的科技成果就不科学;就像西医的某些检验数据常常会有改变一样,那些改变之前的数据也不应该定义为不科学。所以说,科学是一种广泛的概念,其范畴应该囊括所有的知识体系,其中必然涵盖着多种不同的学术思维方式,当然也理所当然地包含阴阳五行学说的模糊思维理念。
其实,[废中医]论者所谓“中医不科学”的论述无需费很大的功夫来批驳,人们只要能够认同科学的真实含义,这个问题的正确结论就已经很清楚了。只是[废中医]论者只懂得死抱着那种狭隘科学主义理念的灵牌,动辄就训斥人家这样不科学、那是伪科学,纔使得相关的学术探讨出现目前这种众说纷纭的杂乱局面。很显然,这种狭隘的科学主义观具有排斥其他所有非实质思维学科的特性;而这种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学术思维,也就成为学术研究中最大的障碍。
由于许多[废中医]论者只是懂得运用现代科技的实质思维来观察世界,因而他们只能认识具有实验室研究以及量化规律的学术知识,也就是说,他们只能接受属于现代科技实质思维理念范畴之内的部分学科。显然,在这种偏执的情绪下进行有关中医学说科学与否的争论应该没有多大的意义,充其量也只能是各说各话,或者相互之间进行毫无学术价值的口舌之争。
说句实话,笔者实在是不明白这种排他性学术思维的执拗出自于何种正当的学术理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人们就如此容不下非实质思维体系学说的存在与发展,更不明白为什么几乎所有的非实质思维体系学说(如中医、气功等)都会被人冠以“伪科学”而备受围剿与打击。我们知道,在学术环境中人们常常强调“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对于中医这株独具特色的“花”却总是尽情地摧残,对于中医这个具备特殊风格的“家”却总是疯狂地打压;尽管这种对于中医学说所进行的打压与围剿完全背离着正常的学术气氛与科学规律,但这种非学术的浊浪却总是在不断或明或暗地跃跃涌出。
人们不妨注意一下[废中医]论者否定中医的所有说法,这些说法几乎都是千篇一律地使用西医的学术理念来要求中医,从来就没有涉及到中医学说本身的学术结构规律;显然,如若依据学术争论的规范,这种对于中医学说的攻讦是非常不正常的。要否定一门学科,不从这门学科的学术结构着手,却无理地要求这门学科必须符合另一门学科的学术规律,否则就是不科学、就必须废止,这种蛮横的学霸作风的确有辱“科学”二字。
客观来说,中西医之间的学术思维相差甚远。西医的学术概念属于实质思维,譬如关于病原体的认知,西医能够通过相关的显微与生化技术直接探知细菌、病毒以及衣原体的实质外形结构及其特征,并通过直接杀灭相关的病原体来完成临床治疗。而中医的学术概念属于模糊思维,譬如关于致病因素的认知,中医将其病因主要归咎于“六淫”;“风寒暑湿燥火”并不具备实质外形结构,只是在其侵袭到人体而出现相关体征之后,才能依据中医理论得出其致病特征,诊断出相关的[病态证型],并通过对于机体进行整体调节的方式而治疗得效。很显然,如若执意要以实质思维的方式来观察和验证中医学说这种非实质思维的模糊概念,当然也就无法得到观察者所要想得到的结论。
我们知道,任何的学术理念都离不开地域的影响,西医的发展得益于西方世界科技的进步,纔使得西医由原来希波克拉底所推崇的“平衡医学”而逐渐转换为目前这种以实质概念为主体思维的微观医学体系。而中医则产生并发展成熟于充斥着阴阳五行哲学理念的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之中,因而中医的学术概念大多数都属于整体论模糊思维体系。
由于中西医存在着学术思维上的差异,中西医对于疾病的认知与治疗的理念当然不可能相同。不过必须承认,中西医学说都能够依据自己的学术规律来实现自己的基本医学职能,所以说二者相互之间并不存在谁科学、谁不科学的问题,其差别仅仅只是“道”不同而已。显然,如若人们不能够正视这种临床事实,而去旷日持久地争论中医学说科不科学的问题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笔者以为,中医科不科学的问题应该是一个不存在明确答案的伪命题,因为中医学说的学术结构决定着中医根本就不属于还原论科技实质思维的学术范畴,与这些人所说的科学毫无关系,所以我们会说中医就是中医,其既不是这种所谓的“科学”,也更不是什么伪科学。
事实上,中医学说的形成经过几千年漫长的岁月,其对于机体生理、病理的诠释,其对于病因、病理的诊断以及治疗都保持着自己的特殊学术规律;千百年来,这种[理法方药]俱全的临床诊治规律都是行之有效的,而且至今仍然有着显著的临床疗效。这种疗效的本身就显示着中医疗法在社会上所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当然,这种存在不是一、二个人就能够否定得了的。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依然需要中医,而且人们也有着选择求医的权利,那种试图通过[废中医]的途径剥夺他人求医权利的任何做法都是不恰当的。
●废医验药,中药中毒只会更甚
依据现代科技的药品成分分析来看,龙胆泻肝丸的确含有可能导致肾衰竭的马兜铃酸毒素属于事实,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避;但必须明了,这也并不足以说明龙胆泻肝丸不能应用于临床治病。方舟子以及所有的[废中医]论者常常以这种毒性问题为依据来攻击中医药,以为这就是中医药的罩门、可以从中做些文章来“抨击中医”。
笔者以为,方某等人提出这个问题进行发难,虽然其动机不够光明正大,但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问题出在患者本来就是由于吃了中药才导致中毒的,所以在一般人眼里当然都会将这个问题归罪于中医药的毒性成分问题;而且,当今中药中毒的问题十分严重,尤其是在经过[中西医结合]之后,随着中药的不当使用率越来越高,中药中毒的问题也就变得越来越严重了。
其实龙胆泻肝丸是一服很好、也很有效的方剂,对于现代人最常见的面红目赤、口苦咽干、烦躁易怒、小便黄赤、太阳穴痛等症候特别有效;只不过人们在不懂得其使用规律与禁忌的情况下,错误地将龙胆泻肝丸当作保健良药而长期服用,以致出现许多肾衰竭的中毒案例。
依据中医药的临床使用规律,像龙胆泻肝丸这类苦寒方剂长期不当地使用而不伤身体者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应该认真分析这些龙胆泻肝丸的中毒案例,从中找出龙胆泻肝丸中毒问题的关键之所在,而不应该仅仅只是空泛地指责中药的毒性而蓄意进行攻讦。
前者比利时某西医擅用大剂量中药木通给病人减肥,在长达半年之久的使用过程中造成多人肾衰竭、一人死亡的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在社会上以及医学界内一度闹得沸沸扬扬。我们知道,采用木通进行减肥的做法根本就不符合中医药的临床使用规范,即使翻遍所有的中医文献,都无法找到木通之类的中药具备减肥功效的记载;而且中医药典中也都很仔细地记载有木通不可过量与久服等禁忌。或许这位西医师对于上述中药使用的传统规范毫不知晓,但他却违背着中药的使用规律而胡乱地使用中药减肥,从而使得患者付出如此昂贵的代价。显然,这个案例的性质应该属于毫无中医药知识的西医师乱用中药所导致的不当用药事件。
前者英国《探针》杂志曾经报道,某旅英华人为着“加强肝脏机能”而连续服用龙胆泻肝丸长达5年之久,导致多发性膀胱肿瘤与肾衰竭的发生。我们知道,龙胆泻肝丸属于清泻肝经实热的方剂,只能用于肝经实热所导致的头晕头痛、面红目赤、烦躁易怒、口苦咽干、耳聋耳肿等症状,如若机体不存在上述[肝胆实热证型]就不得随意使用,这就是中医关于中药临床所必须遵循的[有是证,服是方]用药规则。
而且,中医概念的“肝”具有疏泄、藏血的功能,与西医理论所认为的最大消化腺体------实质解剖器官的“肝脏”完全不是一回事;任何中医典籍中也不存在龙胆泻肝丸能够“加强肝脏机能”的相关论述。该患者在被[中西医结合]理论所混淆的学术概念的误导下,错误地以为此肝即彼肝;也不去探究龙胆泻肝丸是否能够久服,以致伤害到自己的身体。
显然,这个案例的发生应该与方舟子等人所倡导的将“中医中某些合理成分融入到现代医学之中,变成现代医学的一部分”的相关理念有关,这种倡导常常会使人将中医之“肝”与西医的肝脏这两种不同的中西医学术概念相互混淆,以致误导患者为了“加强肝脏机能”而不当使用中药。报道显示,这类被严重混淆的医学概念所误导的患者还不少,他们都是误将龙胆泻肝丸当作养生良品或者挪作他用、以至于长期不当使用而导致中毒的。
前者中国所发生中草药制剂[鱼腥草注射剂]在临床上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而被全面暂停使用的事件,其中毒性质也应该归咎于[中西医结合]思维所导致的不当给药方式。我们知道,如若遵照中医药的使用规律,临床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现鱼腥草中毒的问题;只有在鱼腥草被[中西医结合]制成注射剂而实施西医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之后,才会出现上述这种反常的中毒事件。由此可见,中草药的临床使用规则只能依据内服外敷等传统形式,而不应该采用西医的给药方式;由于这种“中药西用”的给药方式无法掌控中药的有机成分在机体组织内部的临床反应,因此是很危险的,很容易出现上述医疗事故。
由此可见,上述几例中药中毒事故的发生都出自于[中西医结合]思维的误导所导致,也正是方某所提倡的“融入”思维。事实上对于中医临床来说,所有中药的毒性都已经很清楚地摆明在那里,只须依据中医的学术理论学识来处方用药就行了;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医业者基本上也都懂得如何回避中药的中毒问题,所以千百年来除了某些民间游医之外,中药中毒的事故鲜有所闻,根本就不像今日这样如此频繁地发生。
由于中药的来源主要为天然生成之品,因而少部分中药与食品存在着重迭的现象;这种药食同源现象,常常会使得人们误以为中药为自然生成之物而不具备毒性,以致滥用。方某将民众(包括某些西医师)对于中药的这种误识强加到中医业者头上,硬是诬指中医专业漠视中药的毒性问题,其言行的确令人侧目;不过,这种诬蔑不但帮不了他们[废中医]的忙,反而会令人怀疑到他们这样做的动机上。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这句民间俗语来自于传统的中药学说。事实上中医理论中从来就没有关于中药无毒之类的说法,每一味中药、每一个方剂,基本上都相当详尽地注明着各种不适用、或者禁忌之类的记载,中医师临床都必定谨守相关的规范而不敢轻易违反。而且中药的古称就叫做“毒”,其意为“是药即毒”。由此可见,只有那些不了解中医学术理论的人(包括那位比利时西医师)才会以为中药无毒,才敢不依据中医药的学术规律而乱用中药。
而每当中药中毒事故出现之后,当事者却又极力掩饰自己的罪责,将事故的责任统统推卸给中药的毒性。笔者以为,尽管上述这类攻讦言行常常污染着人们的耳朵,但人类的正义是不可欺的;人们只需认真地回顾与正视古往今来难以数计的临床案例之后就会明白中药中毒的客观规律。临床事实清楚表明:几千年来中药的临床使用都是相当安全而有效的;中药中毒的主要问题出在所谓的[中西医结合]之后,[中医西医化]越严重,中药中毒的事故就会出现得越多。
上述显示,中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出自于人们不愿意去尊重中药的用药规律,所以说不应该归罪于中药,而应该追究导致乱用中药致毒事故产生的管理方面问题。上述表明,中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责任应该归咎于中药管理方面的缺失,使得那些不懂得中医药知识的人(包括西医师)都能够轻易地得到有毒中药而随意滥用。
事实上,药物具有毒性是人们都能理解的问题,也是法律允许存在的问题;中药如此,西药也是如此。客观来说,许多西药的毒性远远超过中药许多;就拿有可能导致肾衰竭的药物来说把,西药的种模拟中药多很多。
譬如导致药物阻塞性肾病的药物:可析出释出结晶阻塞肾小管的有磺胺类药物与甲氨蝶呤,可诱发肾结石生成的有乙酰唑胺、维生素D与噻嗪类药物,可形成血凝块阻塞输尿管的有氨基乙酸与氨甲苯酸等。而能够直接损害肾脏的药物中:可降低肾小球滤过率而导致氨质血症的有噻嗪类利尿药,可导致近曲小管坏死的有氨基糖甙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多粘菌素类药物、金制剂等,可导致远曲小管坏死的有两性霉素B、二甲氧氟烷等,可导致集合功能障碍的有多西环素、地美环素、甲氧氟烷与锂剂等,可导致间质性肾炎的有非那西丁、阿斯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等。此外,还有导致免疫性肾伤害的,导致充血性膀胱炎的;还有那些抗生素类药物、解热镇痛类药物、抗肿瘤类药物、利尿类药物等等。由于肾脏是人体最大、最主要的排泄器官,代谢产物都需要从肾脏排泄,因此不当使用上述药物都能给肾脏造成一定的伤害。
事实上所有的药物都是有毒的,中西药都不可能例外,使用不当也都会伤害到患者的机体。事实上,如若有谁不愿意遵循西药的使用规则而随意服用上述西药,一样也会出现中毒现象;笔者就曾经收治过由于大剂量服用卡拉霉素而导致机体受损的患者。由此可见,简单地追究某某中药含有某些毒性成分的做法的确有失公允,当然也是掩盖药物管理漏洞的最有效方法,更是[废中医]论者攻击中医最喜欢使用的借口之一。
显而易见,目前所发生的所有中药中毒事故都只能证实一个问题,那就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由于使用者在不懂得中药使用规律的情况之下、随意乱用中药所造成的,都是由于使用者不当地超越了中药的使用规范、用非所属所导致的。其中那位比利时医生使用木通减肥,中国的多位患者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养生,而英国某华裔患者连续5年服用龙胆泻肝丸以“加强肝脏机能”等等几乎所有中毒事故的发生,没有一例属于中医学术理论结构的指导错误所致。由此可见在中药中毒的问题方面,中医药的学术结构并不存在不适应临床的问题,中药的临床使用也不存在不安全的问题,唯一存在的问题就是不遵守中医药使用规范而滥用中医药的现象。
上述表明,由于中西药导致肾衰竭的机率都实际存在着,其致病的主要原因也都来自于药物的不当使用,因而药物的管理纔是关键的问题。对于乱服西药中毒的事故,人们会将责任归咎于使用者的本身;而对于滥用中药中毒的事故,人们却倾向将责任归咎于中药的毒性。
可见二者相较而言,人们对于药物中毒问题的认知是多么地不公平,所显示出来的这种不公平也同时证实着人们对于中医药认知上的偏差。究其因,或许是由于人们习惯于中药无毒的理念、比较难以接受中药中毒的事实,再加上方舟子以及那些[废中医]论者的大肆渲染,因而使得中药中毒的问题被搞得如此沸沸扬扬。不过笔者以为,这也是好事,既能提醒中医业者小心用药,也能促使药物管理部门正视非中医业者滥用中药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加强中医药的专业管理措施。
我们从上述中药中毒事故所显示出来的问题中可以看出,中药中毒,罪不在中药。任何中医药疗法的不当使用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很容易出现完全可以回避的中药中毒事件。所以说,中药的临床应用必须置根于中医的学术体系之内,任何脱离中医学术思维指导(废医)而轻率使用中医药疗法的行为(包括所谓的[中西医结合]用药)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废医只会加重中药中毒事故。
作者简介:吴侃阳知名中医学者。毕业于湖北中医学院,年晋升为中国副主任中医师。年赴美国洛杉矶开设华夏中医诊所至今,现为加州中医针灸师联合公会顾问。出版《中医吟》,并主编《慢性腰腿痛》《骨与关节结核》等著作,撰写发表论文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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